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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不法证券运动
2016年10月起,戴某某等人注册建立上海元慧企业治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设立“股轩堂”网站,宣布大宗“高级课程”“导师析盘”“战绩回首”等含有指导股票交易的内容,吸引投资者关注。公司通过虚构员工“大型券商”“私募机构”从业经历、编造“历史战绩”等方法,将其包装成“胜率高”“盈利稳”的“导师”“股神”。事实上,公司员工既没有证券从业资质,也不具备证券投资剖析专业能力。 在“股轩堂”网站宣扬宣传下,投资者或主动、或被招揽加入公司组建的微信群,微信群名称大多铿锵有力、激情万丈,如“六月特战翻倍群”“一波战法秘密特训营”等。公司安排业务员划分饰演“导师”“学员”等差别角色,连续在群内宣布“某某老师短线选股暴涨30%”“某某学员一个月收益翻倍”等虚假截图,继而开始兜售998元至69800元不等的月度、季度、半年或年度会员课程。在微信群“盈利”消息的轰炸下,投资者逐渐失去理性,纷纷购置会员效劳。 投资者购置会员后陆续发明,“导师”“股神”推荐的股票都不灵了,并未泛起“连续暴涨”“火箭发射”的情形,而是一买就亏、阴跌不绝、深度套牢。此时投资者才如梦方醒,发明自己上当受骗,要求公司退还会员费。起初业务员会对投资者进行安慰,以老师状态不佳为借口搪塞,甚至忽悠投资者继续购置更高级的课程,允许介绍更厉害的老师。但一旦发明投资者要求退费的态度坚决,业务员会立即将投资者微信等联系方法拉黑,不再理会任何诉求。 目前,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已判决戴某某等5人组成不法经营罪,划分判处6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万元及以下罚金。
案例二:不法集资
李某等8人在明知其开立的融鑫汇公司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开展场外配资业务,这8名被告人划分为公司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招商部主管、风控部主管等。被告人事先联系好金主提供配资资金及真实证券账户使用权,通过署理商进行客户开发�?突ü邛位愎咎峁┑牡谌浇灰字斩巳砑�“拉拢网”、“拉拢宝”APP、微信民众号等互联网平台(统称“拉拢网”平台)开立证券子账户,交纳包管金,获得3至8倍融资,并在上述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盘问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清算,客户交易委托等通过上述平台系统后台自动对应到金主提供的真实证券账户,并由真实证券账户向证券公司委托实现证券交易。融鑫汇公司以治理费和效劳费等名义收取客户配资利息和交易手续费,经营期间,共开立子账户1.7万余户,成交金额288亿余元,获取治理费、延期用度、用户效劳费、出金手续费等收入共计3.5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8人违反国家划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分批准不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组成不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等8人有期徒刑10年至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400万至10万不等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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